割禮
是神與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立約的記號(創17章;參書5:2~9)。以色列人男丁生下來第八日就須割去陽皮,表示神的約立在他們的肉身上。受割禮是對神順服和在祂面前作完全人的表徵(耶4:4;創17:1)。因此,受割禮是屬於心靈的,而不是儀文的(羅2:25~29;林前7:18~19);最要緊的,是要有藉著愛表達出來的信心,作新造的人(加5:6,6:15)。這一點,惟有受洗與基督一同埋葬並和祂一同復活了的人,才能做到(參林後5:17)。
是神與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立約的記號(創17章;參書5:2~9)。以色列人男丁生下來第八日就須割去陽皮,表示神的約立在他們的肉身上。受割禮是對神順服和在祂面前作完全人的表徵(耶4:4;創17:1)。因此,受割禮是屬於心靈的,而不是儀文的(羅2:25~29;林前7:18~19);最要緊的,是要有藉著愛表達出來的信心,作新造的人(加5:6,6:15)。這一點,惟有受洗與基督一同埋葬並和祂一同復活了的人,才能做到(參林後5:17)。